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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看板列表
標 題 |
108年度「臺北市小小美術家」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畫 |
發布日期 |
2019/9/26 |
發布單位 |
教務處 |
點閱次數 |
413 |
詳細內容 |
送件作品須知
本案決選報名作品送件時應符合以下規定,未符尺寸標準者,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。
一、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二、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(水墨作品務須襯底)。
三、作者請在報名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。
四、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二「報名表」,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,並將附件三「作品標籤」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校內收件時間預計於11/15(五)前,請於收件時間前將作品交給美術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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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無 |
相關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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