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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看板列表
標 題 |
109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申請開始。 |
發布日期 |
2020/10/29 |
發布單位 |
輔導室 |
點閱次數 |
294 |
詳細內容 |
一、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備妥學生個別「在家教育學生申請表」並檢附相關證件(如身心障礙證明影本、鑑輔會鑑定證明影本、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、教養機構立案證明影本和繳費證明等)。已核定為在家教育學生者, 於每年11月15日、5月15日前提出申請。
二、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 審查計畫、在家教育申請表、在家教育學生申請名冊及在 家教育學生異動表,可自行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 站資料下載區下載。
三、如有諮詢事項,請電洽承辦人李陸婷老師,電話:(02) 2874-9117轉16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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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無 |
相關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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