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組兩百名,每名新台幣三千元和獎狀一份。凡能證明失怙,當學年度學業成績80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者(殘障學生成績六十分以上即可),申請日期10/1至10/31止。頒獎訂於11/12(六)下午舉行,地點另行通知。